我市自年被列为全省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以来,积极推进DRG付费改革,全市9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实际付费,覆盖率%,初步建成DRG付费管理体系,为全面深化医改及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探索了成功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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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国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即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多少药品、医疗服务、医用耗材等,医保和患者根据比例就支付多少,可能产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DRG支付,则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根据患者的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数据显示,DRG改革后,医院与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结算清单上传校验合格率由85.7%升至%,增幅14.3%;平均住院日由8.04天降至7.56天,降幅5.97%,通过持续主动控制成本,医院可支配医保基金“年底告急”的常态得到改变。医院的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性收入由52.01%上涨至59.47%,其中手术、治疗收入上涨10.58%和22.97%;检查化验收入由16.97%降至15.35%;药品收入由13.66%降至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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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者就医获得感切实增强。医院次均住院费用由元降至元,降幅3%,患者不合理医药费用挤出效应明显;患者自付比例由31.83%降至27.89%,降幅3.94%,个人负担比例进一步减轻;体现医疗技术水平、能力、广度的激励组病例由28例增至64例,增幅.57%。大脑动脉闭塞脑梗死、颅内动脉瘤破裂伴蛛网膜下隙出血等例危急重症手术在临床开展,DRG统筹支付较按项目付费多支出万元,最大限度激发了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患者的内生动力。
市医保局副局长文惠华说,DRG支付方式改革,并非简单改变费用结算方式,而是将改革深化到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药品耗材使用及医疗服务全过程。医院收入来源的检验检查、药品、耗材等,都变成了“成本”,医院规范诊疗、控制成本、提升服务。这项改革,让作为群众“保命钱”“救命钱”的医保基金发挥最大效能,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患病群众。(图片来源:金昌市医保局)
记者: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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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