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怀化市人民*府主管、省教育厅管理教育业务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委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六)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七)选调岗位要求为机关或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不得报考);
(八)本公告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规定的从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规定服务期而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及定向培养生;
7.现役*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有吸*史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尚在原单位工作处于试用期的不得报考选调岗位;
1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2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