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镇居民年收入列全国第七 35年增长75倍
闽南11月13日讯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报告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78年增长71倍。昨天从福建省统计局获悉,福建省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78年增长近75倍,超过全国平均增速,且年收入总数位居全国第七。城镇居民收入福建28055.2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增长58倍。
而从福建省统计局获悉,福建省城镇居民35年的收入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1978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1元,而到2012年这一数据为28055元,35年来共计增长约75倍。
而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已经进入全国领先省份。根据31个省(区、市)的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上海、北京、浙江位列前三名,此外,广东、江苏、天津也领先于福建,但是差距并不大。福建省经济总量今年将超2万亿
除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外,福建省35年来的经济总量增速更是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35年来,我国经济总量增长了142倍,而福建省35年来的经济总量则增长了296倍。根据省统计局的数据,1978年福建省的地区生产总值为66.37亿元,而2012年则大幅增长到了19701.78亿元。
而今年以来,福建省经济总量的增速依然高速,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3%,预计今年将超2万亿元大关。( 杨阳)
31省(市、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前十名)
1 上海40188.3元
2 北京36468.8元
3 浙江34550.3元
4 广东30226.7元
5 江苏29677.0元
6 天津29626.4元
7 福建28055.2元
8 山东25755.2元
9 辽宁23222.7元
10 内蒙古2315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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