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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中,一些被鉴定人可能在受伤前已患有某些疾病,而这些疾病在受伤后可能被诱发或加重,从而导致临床症状进一步显现。如何鉴别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关系到损害赔偿,关系到定罪量刑。
在近期开展的司法鉴定行业整治和鉴定质量检查中发现,部分法医临床鉴定人对伤病因果关系的鉴别存在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本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能力,提升鉴定质量,8月28日,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与上海市法医学会在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联合举办了“法医临床伤病因果关系司法鉴定学术交流暨业务培训”。全市余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参加了会议。
来自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刘霞、夏晴副主任法医师,以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江洁清副主任法医师,分别以“外伤后脑溢血伤病鉴别”、“膝关节附属结构损伤的伤病关系分析”、“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的伤病关系分析”为题,结合丰富的实际鉴定案例,对如何进行伤病因果关系鉴别作了详细的解析,分享了各自工作经验和体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临床室夏文涛主任对如何开展伤病关系鉴定给出了专家意见。
通过问题剖析、案例评析、交流学习和专家指导,对进一步提高本市法医临床鉴定人的执业能力,规范鉴定人执业行为有着进一步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