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之前网上盛传的“甲状腺癌将从重疾定义中剔除”等传闻,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算是实锤了一小部分。
很多客户都很关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更有利于客户还是更有利于保险公司?以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新定义会否会让重疾险进一步降价?还有已投保的用户是否会受到影响?
惠姐今天将分以下几大内容带大家来更了解一下新重疾征求意见稿:
1.重疾定义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新版重疾定义》具体有哪些大变化?
3.《新版重疾定义》对客户更有利吗?未来会否大降价?
4.《新版定义》对现在及已投保过的重疾险有影响吗?
一、重疾定义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这是自年,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现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十三年来,首次进行了重大调整。
核心意义主要体现以下两大方面:
增进了解,促进发展
促进重大疾病保险快速发展,提升消费者对重大疾病保险的认识、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保险姓保,回归本源
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开展重大疾病定义修订工作,是保险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行业回归保障本源、坚守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基本属性、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版重疾定义》具体有哪些大变化?
本次修订,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这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和两级。
本次修订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将“恶性肿瘤”定义更加准确规范,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点击放大查看更清晰) 恶性肿瘤(点击放大查看更清晰)恶性肿瘤本期调整最受市场
1.把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列为了“轻症”赔付,部分实锤了甲状腺癌将剔除出重疾传闻。
《新规意见稿》虽然并没有将甲状腺癌直接从重疾里面剔除,但是确对甲状腺癌进行分级,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把甲状腺癌分成了重疾和轻症。
而《新规意见稿》对轻症的保额也明确了最高保额不高于20%总保额,严格讲这对客户不算一个好消息。
2.更次强调了原位癌不属于恶性肿瘤,同时明确了原位癌也不属于轻症。
原位癌是没有浸润的癌变细胞团,不会扩散,一般手术切除就行了,治疗简单,费用较低。
《新定义》中,原位癌被剔除赔付责任,而现行的重疾险产品的轻症保障中,基本都有包含原位癌的,这一条修订可有会对市场产生比较大的冲击。 急性心肌梗塞(点击放大查看更清晰)《新规意见稿》中新旧版本也做了比较大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明确急性心肌梗塞。《新规意见稿》对“急性心肌梗塞死”定义更详细,非常明确了哪些指标下才算急性心肌梗塞。
2.对急性心肌梗塞分级。旧版本只要符合指标就是重疾,而新《新规意见稿》则在急性心肌梗塞基础标准下,通过不同的指标进行分级,严重的归到重疾,轻度的归到轻症。脑中风后遗症(点击放大查看更清晰)脑中风后遗症更新如下调整:
1.三种状态标准细化指标。如《新规意见稿》肢体肌力须2级以下,吞咽障碍且已经留置胃管90天以上,相比旧版,新版理赔标准有所放松。
2.分级赔付。脑中风后遗症分成重疾与轻症,通过分级来赔付。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点击放大查看更清晰)这个条款整体上变得更好了,具体变化如下:
1.器官移植增加了“小肠”;
2.造血干细胞移植不再限定为“异体移植”,这样“自体移植”也属于赔付范围了。冠状动脉搭桥术(点击放大查看更清晰)老版必须实施“开胸手术”,而新旧改为了“切开心包”即可赔付,这样微创技术下“切开心包”就可以赔付了。
新版本理赔条件更宽松,整体上跟上了医疗前沿发展的现状。终末期肾病达到尿毒症期调整为达到慢性肾脏病5期,紧跟当前医疗新定义,变化不大。新增三种重疾新增三种重疾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虽然这三种重疾是新增的,但是实际上目前很多产品本来就保几种重疾。
当然本次《新规意见稿》明确了这三种疾病作为重疾对客户是利好,避免有个别坑的产品缺斤少俩。
本次《新规意见稿》对部分条款重新定义,但也有相当部分疾病并未做出任何改变比如: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严重Ⅲ度烧伤定义就延用了之前的条款。
当然也有部分条款做了一些优化,有一些是明确了定义,有一些是对理赔条件做一点解绑,更宽松,限于文章编幅,这里就不一一展开讲了。
三:新规对客户更有利吗?未来会否大降价?
《新版重疾定义》利弊
《新版重疾定义》仅从定义上可能未必对被保险人更有利,比如:
1.原位癌被踢出轻症。原位癌在各家保险公司里的赔付占5%左右,是高发轻症之一,新规等于“早期癌症”的理赔范围变相缩窄了。
2.甲状腺癌分级赔付。甲状腺癌在重疾险理赔里可是能进前三名的,新规同样变相缩窄了甲状腺癌的理赔范围,对甲状腺癌进行分级,分为中症与轻症。
3.限定了轻症的最高保额。新规规定轻症最高赔20%保额,但这在当前的市场环境里,20%的赔付比例其实是不太能上得了台面的,现在好多优秀产品者是30%起步,有一些甚至更高。
当然《新版重疾定义》也不纯是槽点,比如:
1.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增加了“小肠”,造血干细胞移植不再限制必须“异体”;
2.冠状动脉搭桥、心脏瓣膜、主动脉手术也不再限制必须“开胸”,目前医学前沿“胸腹腔镜”手术也可以获得赔付。
未来是否大降价?
未来重疾险会否大降价这个其实是很难预料,保险费率涉及多个因素,需要综合考虑。
比如高发的28种重疾,定义整体变宽松,理赔变容易了,那么理论上保司要通过涨价也控制风险。
但是甲状腺癌分级等,理论上也能控制保司的赔付风险,所以仅限这一因素上讲是有降价的空间的。
那么最后能不能降价以及降价的幅度多大要根据保司对各个风险点进行精算,精算模型的某个因素占比大一点可能就会偏向完全不同的定价策略。
判断未来的重疾险价格如何变化堪比算命,没意义。
四:《新版定义》对已投保过的重疾险有影响吗?
很多用户一看到《新版重疾定义》心理有点慌,投保的产品比新规的要好,轻症赔付比例也要高,担心以后理赔赔也是按新规来理赔的。
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一般而言法不溯及既往。保险行业协会在《征求意见稿》里也明确说了:
本次修订不影响正式发布之日前已承保的重疾险合同。
所以大家完全不用担心,哪怕新规最后落地,也不影响之前已经产生的保险合同,以投保的时候条款为准。
结语
新规当前还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最后可能还会做一些细微的调整,到真正落地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配置商业险即不要病急乱投医,随便就抢买一款重疾险。
当然也不要太过计较,赌新规可能造成降价然后再买。
毕竟“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是很难预测的,如果有需要还是要尽早配置保险。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之前网上盛传的“甲状腺癌将从重疾定义中剔除”等传闻,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算是实锤了一小部分。
很多客户都很关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更有利于客户还是更有利于保险公司?以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新定义会否会让重疾险进一步降价?还有已投保的用户是否会受到影响?
惠姐今天将分以下几大内容带大家来更了解一下新重疾征求意见稿:
1.重疾定义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新版重疾定义》具体有哪些大变化?
3.《新版重疾定义》对客户更有利吗?未来会否大降价?
4.《新版定义》对现在及已投保过的重疾险有影响吗?
一、重疾定义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这是自年,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现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十三年来,首次进行了重大调整。
核心意义主要体现以下两大方面:
增进了解,促进发展
促进重大疾病保险快速发展,提升消费者对重大疾病保险的认识、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保险姓保,回归本源
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开展重大疾病定义修订工作,是保险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行业回归保障本源、坚守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基本属性、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版重疾定义》具体有哪些大变化?
本次修订,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这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和两级。
本次修订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将“恶性肿瘤”定义更加准确规范,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